今天在楼下排队做核酸,看到朋友圈纷纷转发刘德华和奥迪合作的广告侵权的消息。想必很多人都在网上看到相关报道了,我就不介绍基本情况了,不知道的可以去网上搜。作为法律人员,随手记录一下自己的看法,时间仓促,不周之处请专家批评指正哈:
能承接奥迪公司业务的广告商,应该也不是小公司,像这样几乎是一字不改的抄袭都没审查出来,实在不应该!而像奥迪这样的知名跨国公司,想必一定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的,但同样也没有将这样的风险排查出来!
如果北大满哥起诉,广告商和奥迪将可能因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奥迪赔偿后可依据与广告商签署的合同追究广告商的违约责任。当然各方也可能和解,奥迪和广告商道歉,支付版费,并与著作权人协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广告文案虽然侵权,但因为侵权人是奥迪和广告商,广告本身并不是虚假广告,所以刘德华应该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发生因广告文案侵权给刘德华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下,刘德华甚至还可以追究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责任(前提是得有合同约定)。
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一旦发生风险,不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更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有时对企业的打击甚至是致命的。风险管控体系相对完善的大企业尚且如此,对于缺乏健全管理体系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更大,对风险的承受力更弱,因此更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本公号主要分享企业特别是中小创企业在公司设立、运营、解散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风险及应对。
公号运营者朱琳现为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曾任职大型央企资深法律顾问、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对企业客户的法律需求具有深刻理解,对企业设立、运营、解散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及应对有比较全面和系统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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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合同债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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