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考、中考广告发布提示告诫

发布于:2022/6/3 10:36:42   所属分类:中考备战学习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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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告活动参与者:

高考、中考临近,为切实维护高考、中考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告诫如下:

NO.1

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押题准”“保过”等内容,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NO.2

不得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广告;

NO.3

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NO.4

严禁发布售卖考试作弊器材广告;

NO.5

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视频设备发布广告影响高考、中考秩序;

NO.6

严禁发布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

NO.7

严禁发布涉及高考、中考议题的其它违法广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广告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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