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告活动参与者:
高考、中考临近,为切实维护高考、中考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告诫如下:
NO.1
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押题准”“保过”等内容,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NO.2
不得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广告;
NO.3
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NO.4
严禁发布售卖考试作弊器材广告;
NO.5
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视频设备发布广告影响高考、中考秩序;
NO.6
严禁发布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
NO.7
严禁发布涉及高考、中考议题的其它违法广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广告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