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寄宿制学校,为有效预防传染性疾病,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和安全,凡我校新生必须进行体检,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必须是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外地学生可在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成都市学生可在成都市第一至九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请准备1寸照片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必须加盖医院体检公章。
(2).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20年成都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方案》(成教函〔2020〕100号)的文件精神,必须进行以下体检项目:
病史询问:含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或肺结核可疑症状、传染病、过敏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等;
内科常规检查:肺(此项单独检查,具体检查要求见“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体检告知书”)、肝(检查谷丙转氨酶)、心脏(含心电图)、血常规、脾;
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肺活量。
(3).8月30日家长会时家长将学生体检表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交学校医务室,建立学生个人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