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例3:学生所写关于“交警让闯红灯者喊话”的辩论稿任务驱动型作文片断
《乌合之众》有言:群众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则在愚蠢的洪流中被淹没了。的确,许多市民总会抱着“法不责众”的想法堂而皇之地对规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因此这种“喊话惩罚”找典型、抓个例的做法在现实意义上说是十分有必要的。交警们正是抓住了人们不愿“丢面子”地心理特征,借小例而儆群众。
当然,我方并不是说此法有百利而无一害,社会的复杂性不会允许如此武断的结论的成立。但就其已有成效来说,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这种“软惩罚”的方向是正确无误的。对于反方所说“此举损害人格尊严”的论点,我方实在不敢苟同。胡适曾说:“自由是针对外面束缚而言的。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国民们总在强调自由,要求独立,可当他们看着红灯亮起却依旧脚步坚定地向马路走去,他们那“不盲从、不受欺骗”的独立精神,他们的尊严意识,在哪呢?
这种“体验式教育”虽还未被普遍接受,但其对整治不良现象的效用已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人类简史》中认为智人所构建的想象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众人都相信且愿意服从。以此言之,此法价值之重可知。(368班 胡昕)
技法点拨:文段首先肯定了交警“喊话惩罚”找典型、抓个例的做法在现实意义上说是十分有必要的。而后理性辩证地提及这种做法并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社会的复杂性不会允许如此武断的结论的成立。这样的分析理性、客观、公正,富有思辨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