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3+证书”高考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二)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人才优粤卡,或是符合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三)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下同)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应届毕业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3+证书”高考报名截止前具有我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六)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七)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八)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