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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高考试卷第18题缺少正能量是不是命题失误
立德育人是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的目标任务,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是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2022年山东卷第18题,涉及政治认同与法治意识两个核心素养,笔者个人认为,该题的取材(虚拟场景)及其答案有违立德育人的目标任务,未能弘扬正能量,更不利于提高学生的政治认同和法治意识素养。

一、该题不利于考生增强政治认同和法治意识
广场舞扰民是近年来社会普遍的一个热点问题,命题者虚拟了反映这个问题的背景材料。在试题中,A市居民甲“无视其落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可是,根据命题者的答案,在依法治国的朗朗乾坤之下,市民甲居然“不应该受到警告处罚”。


市民甲的行为已经“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而且是一种“经常性行为”,为什么不会受到警告处罚?原因是《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规定甲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而甲所播放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现行法律法规对“经常”“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的行为无能为力,这样的法律是怎么出台的,居民对市民甲的愤怒会不会转移到法律法规制定部门的头上?该题宣扬的是正能量吗?
个人认为,这道题给人的感觉是《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严重脱离实际,是个典型的“恶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该法不能维护居民合法休息的权利,严重阻碍善法良治目标的实现。解答该题,会让考生产生对我国法律(法规)是否维护人民利益产生怀疑。基于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该题不利于增强考生的政治认同、不利于增强考生的法治意识,没有弘扬正能量。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实中确实存在法律的“真空地带”或者“边缘地带”,但是该题没有引导考生对我国法治建设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只是描绘出在现行法律下居民正常休息的权利被侵害后的无助无奈——在今后的日子里,他们如果是守法公民,就只能继续默默接受市民甲的侵害。再怎么说,该题也不是一道成功的命题。
噪声扰民的确是社会普遍的社会热点事件,笔者也认为命题者选取此类材料是出于“现实、民生”善意,但试题给出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民权无法维护、民怨无处发泄,应该不少命题者想要的结果。
二、该题脱离实际
对于广场舞播放音乐声音过大的扰民问题,不少城市都采取了一些措施,状况已经有所好转。
依据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试题中的《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中的标准,与《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是一致的,也是“2类区)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其他城市的限值基本也基本如此,如南京市是“企业与居住混合区噪声执行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按照试题的背景材料,A市居民甲播放的音乐昼间低于60分贝、夜间低于50分贝,经常“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那么问题来了:全国有多少居民正在忍受着“法律管不了”侵害。
事实果真如此吗?
50分贝是多大音量?相当于室内的普通谈话发出的音量。试题题中的市民甲夜间播放的音乐低于50分贝,却被命题者渲染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明显是夸大了事实。
试题的材料也明确表示,甲播放的音乐夜间低于50分贝,这么低的音量,怎么可能“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试题的材料明显是夸大了事实。
用违背事实的虚拟场景作为试题的背景材料,得出的极有可能就是与实际不符的结论,这应该是命题失误的根源。
结语:试题的命制要立足于立德树人,要有助于增强考生的核心素养,更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2022山东卷第18题是一道没有弘扬正能量的试题,是一次命题的失误。
个人观点,希望对命题者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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