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教法》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确定职业教育应该有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本科文凭目前已经有了,职业教育的硕士、博士文凭或许不久之后就会推出。很明显,在职业教育中推出这样的高文凭,就是为了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再加上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文件也规定在就业时不能歧视职业文凭,甚至一些需要技能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以便为职业教育者提供更多机会。那也就是说,在就业市场上,职业文凭的含金量也应该和普通教育文凭相同。
这些法律和政策的逻辑是为了公平。我们应该为中考和高考中成绩靠后的这部分青年提供更多机会,不能让他们在竞争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国家轰轰烈烈的教育改革,不就是为了创造更多的教育公平吗?
但是,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
按照中考和高考的成绩,对青少年进行分层,让勤奋好学的高成绩者获得更多机会,让中华文化中“天道酬勤”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发展是公平?还是说不以中考和高考成绩为参考,高成绩者和低成绩者拿相同名号的文凭并拥有相同文凭含金量共享平等机会是公平?
哪种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哪种公平才是对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真正有益处的公平?
目前老百姓认可高考,认为高考是中国社会中受益群体最广泛执行程序最严谨分配结果最公平的一件事,这种公平在人的一生中,甚至以前碰不到,以后也碰不到。也就是说,大部分青年在自己18岁的时候经历了这一辈子最公平的事情,不靠天不靠地不靠关系,只靠自己的聪明、勤奋、自控力和执行力就可能出人头地,甚至获得阶层跃升的机会。
几十年来,高考的公平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有志青年,他们和他们身后的家庭信任高考的公平,信仰知识改变命运,并为此呕心沥血地奋斗。而中国社会也受益于这种奋斗,积极向上的奋斗推动了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突飞猛进,这是高考对中国社会的贡献。
中考其实是高考的向下延伸,小学的激烈竞争当然也是高考的向下延伸。老百姓被牢牢地拴在了高考这根绳上。但这根绳是公平,是机会,不是桎梏。
当老百姓信仰对中考和高考的成绩采取“横切法”是公平的时候,那么,采取一些措施对“横切法”下成绩后半段的学生授予和前半段学生相同名号相同效力的文凭,这是不是一种真正的公平?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以成绩“横切法”为基础的高考公平和“横切法”之下不以成绩论高低的平均式公平,我们只能在这两种公平中选择其一。
职业教育不是四两拨千斤的神奇存在,不是化腐朽为神奇的神来之笔,它不是比普通教育更高级的教育。对于绝大部分青年而言,中考成绩没考好,高考成绩没考好,主要还是聪明、勤奋、自控力和执行力等某一方面有缺陷,这样的青年,接受几年职业教育,在综合能力上就能后来居上吗?
如果不是综合能力的后来居上,而是某项技能的卓尔不群,就不说这种传说中的卓尔不群现实不现实,就纵观当前之社会,如果技术技能这么值钱,能在人生境遇中四两拨千斤弯道超车,那为什么制造业还如此艰难,还招不到人?逻辑能自洽吗?
任何逻辑不能自洽的理论都是对现实的扭曲甚至掩盖。
普通高等教育是“严进宽出”,所有的职业教育基本都是“宽进宽出”,粗放型的“宽出”决定了手握职业文凭的毕业生不一定就学到了职业技能,或许只是在学校里混了几年而已,可能啥都不会。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要无视普通高等教育“严进”的意义,进而降低高考在评判人才质量中的权重,甚至无视高考成绩,那么,这是真正的公平吗?要想让职业文凭和普通文凭具有同等的高度和相同的效力,必须要从“根”上进行调整,这个“根”就是中考和高考成绩的切割方法,只有采取中考和高考成绩的“纵切法”,从高分数段到低分数段都划分出一定比例的学生去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文凭和普通文凭才能平起平坐,社会各界也才能认可这种平起平坐,这样做也才是效率和公平兼顾了的真正有活力的公平。
当前之中国,高考制度是极少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且老百姓认可并满意的制度,也是激发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争做好青年从而增进社会活力的好制度。所以,捍卫高考的公平既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望子成龙的小利益,也符合国家进步发展的大利益,轻易不能改变。
勤奋好学的青少年那么努力,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努力学习和不努力学习,结果不一样。如果结果是一样的,还有谁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