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条件
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程序
各生源学校对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定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5月23日至27日应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内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定。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区县、开发区纪委(或承担教育系统纪委监察业务负责部门)对学校报送结果进行认真审定,并于5月30日至6月6日通过网站、gongzhong号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9日前,将《***区2022年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名单》(见附件)向市教育局报备(纸质版需经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双签字,教育局加盖公章和骑绛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原则上报送定向生信息不得修改,若确实需要调整由区县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双签字确认后,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