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2023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于:2023/6/1 18:48:34   所属分类:高考备战学习资料库



距离高考还有

7天

亲爱的考生、家长朋友:

6月7日至8日2023年的高考如期将至,在这个满含坚定又酝酿惊喜的六月,对于每一名高三学子来说此时此刻正豪情满怀、整装待发。

相信大家还记得“誓上青天揽明月,一品蟾宫桂花香”的豪言壮语和“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高远志向。那就大胆地朝着那束光,赴一场青春之约,迎一次人生大考,愿你们在逐梦的赛道上,跑出属于自己的最好成绩。为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考试日期、科目及考区基本情况

1.考试日期与科目



2.考区考点设置情况

理工考点:设在红寺堡中学

金水街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向东100米处。

文史考点:设在罗山中学(检察院西侧)

红寺堡区丹霞路与弘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处。

二、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红寺堡区将实行交通临时管控,为了您的出行方便具体管控路段及管控时间,敬请“红寺堡公安”gongzhong号。。

三、考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情况。请综合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路线规划,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及午间休息场所,避免迟到误考。请密切天气状况,特别是高温天气预防中暑,做好物理防晒;雷雨天气备好雨具,提早做好出行安排。

2.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自觉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考试期间减少聚集,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考试当天出发前,请仔细检查是否带齐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试必备用品。考场统一配备时钟,不允许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等个人计时工具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的中性签字笔(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无线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点。高考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人工安检和智能安检门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考生须主动配合安检,尽量避免穿、戴金属衣物或饰品,并须脱帽参加考试。在进入考点门前,请将手机等非考试物品交由家长保管。特别提醒,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点,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家长一定要提醒考生,不要将手机带入考点。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考试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掌握考试规则,避免失误

考试作答注意事项。我区高高考全部科目续续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2)答题时,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中性笔或碳碳素笔书写。考生答题时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严禁使用涂改液;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3)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4)作答选考题时,考生从给出的选考题中任选一题,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把所选题目题号后的(□)涂黑。

五、遵守考场纪律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3.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考场均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并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分别对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违纪、作弊、违法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或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六、诚信考试

各位考生要牢固树立“诚信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末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0.评卷过程中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1.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对以下行为视为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暂停参加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七、提高警惕防范欺诈

高考期间,考生务必保持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打着各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考试、招生诈骗活动。我区高考的相关政策、公告等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www.nxjyks.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平台”(www.chsi.com.cn)、高校官方网站和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等正规渠道了解考试招生信息。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核实录取结果,谨防上当。

举报咨询

红寺堡区教育考试中心:0953-5098606

宁夏教育考试院:0951-5559168。

请广大考生保持良好作息规律和身体健康,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不进行激烈运动,避免身体受伤,注意饮食安全,调整好心理状态,阳光乐观,以良好状态参加考试。


[END]

供稿: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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