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每科考前60分钟(第一科考前90分钟)可以开始进入考点,每科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携带准考证、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饮用水(水杯须为透明、无标记、非金属材质)。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表、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动笔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否则,无论在何处书写均按违规处理。
(五)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经监考员允许方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期间,考点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六)考生只能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目第I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第II卷需使用0.5mm的黑色签字笔作答,考生须按照题号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题目要求作图的,如果需要使用铅笔,必须用2B铅笔,要求图像清晰。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等。写在试题、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七)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试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