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主观题考试命题趋势与备考策略(刑诉篇)

发布于:2022/7/29 10:00:46   所属分类:中考备战学习资料库

编者按:近期,为指导考生更好地备考主观题,桑磊法考将定期推送“2022年主观题考试命题趋势与备考策略”系列文章。该系列文章均由各科授课老师结合自己多年命题、授课经验撰写而成,旨在帮助考生掌握主观题考试命题规律,明确备考策略,希望各位考生在研读的过程中有所受益。

颜飞

刑诉篇撰稿人


颜飞,前司考命题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有较高理论水平,对法考也有深入研究。授课精彩,深受学生欢迎。

主观题命题趋势及备考策略(刑诉篇)

主观题考试有规律可循,有趋势可预判。2018年-2021年法考主观题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基本印证了我们之前的预判。不管是从题型(案例分析),还是从命题思路(通过真实度极高的案例考查分析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甚至具体的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审查判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都与我们之前在“桑磊法考主观题协议班”上所做的预测和推出的模拟题相一致。如果考生按照我们建议的备考策略进行了针对性的准备的话,那么顺利地拿到25分以上应该是有较大把握的。


现在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是2022年主观题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又会以怎样的命题思路、题型和考点出现呢?尤其是2021年已经通过客观题部分考试,但很遗憾未能通过主观题部分考试的考生。我们建议,及时总结在前一年主观题备考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法和备考重点,这是你接下来需要认真准备的重要工作。

一

命题规律

在预判2022年法考主观题时,我们详细分析了过往十年司考以及2018-2021年法考的命题思路、命题风格和考查的重难点。事实证明,基于过往真题预判今后命题规律这一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因此,在备考2022年法考的主观题时,过去十年司考主观题真题以及2018-2021年法考主观题真题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正如我们经常所说的,只有知道过去是怎么来的,才会知道将来往何处去。因此,在备考2021年法考主观题时,首先应充分把握过往的真题,知道了过去是怎么考、考什么,那么对于将来怎么考、可能考什么才会有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二

命题趋势预判

通过对过往主观题真题的研判,我们认为2022年法考主观题的命题思路仍然会延续既往的特点,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首先,从考查的题型来看,仍然是两种基本题型:


第一,证据分析题,典型如2018年的真题,即以一个真实性极高的案例为基本素材。要求考生通过仔细阅读材料,尤其是分析其中蕴含的各种证据,进而形成对于案件事实的基本判断(极有可能还是罪与非罪的判断),然后再根据问题进行相应的回答。当然,问题的问法是多样的,但答题思路却是相似的。比如2018年主观题中的问题:“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有部分考生看到这个问题,可能就会产生疑惑,给的材料里面没有判决啊,怎么说理?有的考生会认为是不是先写一个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然后再对判决进行说理。实际上,这个问题的实质简单说就是根据现有证据能否认定李四有罪,并说明理由。这和司法考试2010年、2012年、2015年卷四案例分析的考法是完全一致的,也是我们之前在“桑磊法考主观题班”预判法考趋势时反复给考生强调的重中之重,即通过案例中给定的证据,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达到有罪的证明标准。在2021年的考试中,我们认为如果再次考查证据分析题,可能在问法上会有变化,但答题思路万变不离其宗。


第二,案例分析题,典型如2019—2021年的真题,即给出一段材料,描述了某一案件的处理过程,然后根据材料设定四五个问题,要求考生一一作答。这也是以往司法考试时代多次考查的题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题型包容性很强,完全有可能在其中1个或者2个问题中考查证据分析的内容,甚至在最后一个问设置带有论述性质的问题。因此,此类题型难度较大,并不是仅仅简单地考查某一程序的规定,如果寄希望于考场上翻阅法条来作答,实属难事。


除上述两种传统题型外,在2022年的考试中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新题型,我们称之为融合题型。典型如2018年、2019年的民商综合大题。在2022年的考试中,我们认为这种融合趋势只会加强而不是减弱。将刑法、刑诉、监察法,甚至行政法、法理学的内容融合到一个题目中的题型完全有可能出现。当然,通过我们桑磊法考培训班的专项训练,完全可以应对这种融合题型。


其次,就可能出现的考点而言,虽然2018年已经考查了证据的审查判断,但是不等于说2022年就不会再考查。实际上,证据的审查判断是一个高度灵活的考点,且包容性很强。既可能考查相关证据规则(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自白补强规则等),也可能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理解等,所以在2022年的备考中仍然是重点,尤其是把握住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和思路。之前有很多考生曾多次问到,“我知道这个人不构成犯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分析”,或者说“就是简单地罗列了一下主要证据后就不知道怎么展开了”,这些困惑实际上都反映出考生还没有掌握证据审查判断的思路和方法,更直接地说,没有掌握类似题型的答题技巧。因此在2022年的备考过程中,需要特别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我们将在2022年“桑磊法考主观题班”上强化这种训练。除了证据的审查判断外,还有哪些可能出现的考点呢?我们预判,类似于非法证据排除这类常考点仍是有命题的可能。虽然非法证据排除已经多次考察,比如2011、2012、2013年的卷四都考查了,2018年法考也考查了,但是其中的某些重要小考点实际上并未完全涉及到。比如“重复性供述”问题、“非法供述”的认定问题等都还有考查的空间。因此,2022年的法考备考还需按照“重者恒重”的思路认真准备。


此外,另一个需要特别重点准备的考点就是刑诉法新修改的内容,尤其是2021年《法院解释》新修订的内容,在2021年中有一半的题目出自其中。


在2022年的备考过程中,我们认为仍然需要高度重视《法院解释》,此外就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该意见中的重要规定作为命题蓝本的可能性极大。


最后,就是历年备考中始终都要准备的若干常规考点,比如辩护制度、附带民事诉讼、侦查、起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特别程序。命题人在命制大题时,完全有可能根据材料,稍加修改,即可考查上述考点中的任何一项,如果不加准备,考场上再来临时翻法条是来不及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有考生会认为,客观题我已经通过了,这些基础知识点无须再认真准备或者稍微看看即可。针对这种认识,有必要再次提醒考生。同样一个知识点,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查方式和重点是有很大区别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客观题的考查方式更加碎片化,只需掌握关键的“点”即可。但主观题的考查更加强调“面”,更加强调思考问题的角度和回答问题的方法,因此切不可简单套用客观题的备考方法来应对主观题。

三

2022年备考策略

(一)熟悉题型结构,磨炼答题技巧


如前文所述,2022年法考真题的题型极有可能就是两种传统题型加融合题型。因此,在备考时就要针对性地根据不同题型的特点训练相应的答题技巧。在前两年的培训辅导过程中,很多考生都反映,考点都知道,但该怎么答不知道。还有考生考完后感觉都回答上了,但很遗憾未能通过。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缺少答题训练,甚至有考生走上主观题考场之前还未真正作答过一个题。面对真题时,自然从心理上、方法上都面临较大的冲击,也就直接影响到分数。因此我们多次强调,主观题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多练。练题的目的不仅仅是强化知识点,也是强化答题思路与方法。比如说,一定要将案例中所包含的信息完整、准确地提炼出来,不可只看到一点就匆忙作答;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之间有时是平行关系,有时存在递进关系。如果是属于平行关系,对于某个问题拿不准时,可以暂时跳过,先回答有把握的题目,最后再解决难题,即便答错,也不影响其他题目的得分;如果是属于递进关系,则须慎重考虑,匆忙回答后又发现考虑不周、前后矛盾,再回过来修改,则容易导致时间不够等等。诸如此类的方法与技巧都可以通过考前有针对性地训练加以解决。


(二)重点掌握对证据的分析与判断


如前所述,证据的分析与判断是灵活性极强、包容度极高的考点。从近十年的考试真题来看,2010年以后的8次考试中有6次都涉及证据问题,其中半数以上的试题都以证据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查要点。而2018年的考题和2010年的考题几乎如出一辙,都只设定了一个问题:综合全案,判断李四(张某,2010年)是否构罪,并说明理由。2020年的考题虽然是案例分析,但有4个问题仍属于证据方面的知识。由此可见,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的重中之重。那么该如何准备呢?


首先,应掌握证据法所涉及的基础知识点,比如2013年案例分析题的第五个问题:“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如果考生对证据相关性的基本概念都不知道,很明显是无法回答该问的。又比如2012年案例分析题的第一、第二两个问题:“1.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如果考生对非法证据的概念、非法证据的分类、排除标准、排除主体等基础知识缺乏掌握,是不可能回答正确的。


其次,在掌握证据法基础知识点后,关键还在于要学会结合案例,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判断,形成结论,这也是近年来案例分析题最常见的考查方式。比如前述的2010年真题;2011年的第三、第四小问;2012年第三小问;2015年第一小问等等。考生在回答“是否能认定有罪”、“法院该如何判决”等问题时,要综合分析全案的信息,切忌以偏概全。在答题时还要注意,一是一定要紧扣案例,不能只空泛地回答是或不是,要有理有据;二是应从证据法的角度,而不是从罪名本身等实体法的角度来分析;三是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不要超出材料给定的范围,假设存在某种情况或者证据虚假等来分析,考试给出的案例基本属于常见案例,而不要想着是否属于“奇案”、“怪案”。


第三,证据法部分的备考也要突出重点,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在围绕证据设计的案例分析题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考点又属于重中之重,先后在2011、2012、2013、2015、2016年的卷四案例分析题中反复考查该知识点。尤其需要考生注意的是,2017年6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在2010年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界定、重复性供述的排除等作出了新的规定。如前所述,2018年的法考中虽然如我们所预测的那样再次考察了非法证据排除,但考点并未全部涉及,仍还有命题的空间。


(三)注意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熟悉法条结构与位置,掌握快速定位法条的能力


从2019年到2021年,由于连续三年考查案例题的形式,且有部分题目通过查阅法条可以直接找到答案,因此不少考生,尤其是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寄望于在考试中通过查阅法条作答。但是,由于并不熟悉法条的结构与位置,没有熟练掌握快速定位法条的能力,因此在考试中花费不少时间查阅法条,但效果并不佳。这就需要在备考过程中有意识地对《法院解释》、《检察规则》、《公安规定》等重要法条的结构提前熟悉,并掌握将问题——考点——法条转化的能力。


(四)加强对于《法院解释》新修订内容的掌握


2021年《法院解释》的修订涉及的内容很多,且有相当部分属于法考容易命题的考点。因此在2020年、2021年两年的主观题中均以案例的形式对新增内容进行了考查。在2022年的备考中仍然要对此高度重视。


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对于2021年遗憾未能通过主观题考试的考生,虽然只需要准备2021年的主观题考试,但切不可忽视基础知识的准备。主观题的考试,基础知识乃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不想在考场上手忙脚乱地翻查法条的话,备考主观题的过程中切不可丢掉基础。


2022年,相信大家按照我们建议的备考策略认真准备,一定会顺利地获得梦寐以求的法律职业资格!


——摘自《主观题专题精讲》刑诉卷


往期回顾

主观题命题趋势及备考策略(民法篇)

主观题命题趋势及备考策略(民诉篇)

主观题命题趋势及备考策略(商法篇)

主观题命题趋势及备考策略(行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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