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纳入全市网络录取系统管理,每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参加本批次招生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招生范围和计划组织本校的自主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昆明市学考网”进行预录取确认,学校凭《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预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2)第一、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学校属地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流程:民办学校对尚未被其他学校录取,并有意愿来校就读的考生进行预录取——考生及家长、学校双方进行预录取确认,打印《确认表》签字认可——民办学校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各批次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提档录取时间:
第一批次:7月10日15:00-11日11:00;
第二批次:7月15日15:00-18日11:00;
第三批次:7月22日15:00-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