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高考将于6月7日开始。本次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为维护好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我县2023年高考将分设三个考点:理工类考点设置在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考场号:理工001—理工030)和砚山县第一中学(考场号:理工031—理工061),砚山县民族中学设置为文史类、三校生考点。6月6日下午16:30—17:30,各考点开放考场,考生根据《准考证》自行前往熟悉考点、考场。严格遵守考试时间,须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和手环等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一律视为违纪或作弊,取消单科甚至所有科目成绩,并停考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
5.本次考试将使用智能安检门,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内,为了您个人财产安全,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考点。
6.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小语种科目开考前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英语科目考试不得早于16:40交卷离开考场),未按规定擅自离开考场视为违纪。
7.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涉及: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望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8.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砚山县招生委员会在考试期间设立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876-3122608。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砚山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