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内外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
高中物理教研员1名,
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一个职位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考高中物理教研员和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均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或教研)6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试用期)及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
(2)参加相应学科竞教(不含微课、说课),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
(3)教学成果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尚在试用期内或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被处理者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高中物理教研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教学名师、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
(2)在普通高中学校担任过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班主任,或任教过高中毕业年级;
(3)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学员,或县级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领衔人、成员;
(4)近5年内参加过市级统一组织的物理学科考试、质量检测的命题、审题或阅卷工作。
2.报考小学数学教研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教学名师、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
(2)201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中,至少2次获得“优秀”等级;
(3)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学员,或县级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领衔人、成员;
(4)2017年以来,以本人独立署名或为第一作者在教育部、教育部直属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的教育类刊物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以“面试+教研业绩加分”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评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讲课50%、评课30%、答辩20%)。
(二)教研业绩加分
1.参加高中物理(遴选高中物理教研员)或小学数学(遴选小学数学教研员)学科竞教(不含微课、说课),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全省一、二等奖每次分别加1分、0.5分,获全市一等奖每次加0.5分。同一课例获不同层次奖励只计1次,不累加。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2.主研的教学成果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全省一、二等奖每项分别加1分、0.5分,获全市一等奖每项加0.5分。同一成果获不同层次奖励只计1次,不累加。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在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教研文章,每篇加1分;在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学术团体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的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教研文章,每篇加0.5分。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刊物发表只计1次,不累加。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4.指导教师参加高中物理(遴选高中物理教研员)或小学数学(遴选小学数学教研员)学科竞教(不含微课、说课),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1分、0.5分、0.25分,获全省一、二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0.25分,获全市一等奖每次加0.25分。指导同一教师以同一课例参赛获不同层次奖励只计1次,不累加。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广安市教科所四楼会议室。本次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兼报2个职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从事学科教学年限、放宽年龄条件,以及岗位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从事学科教学年限、放宽年龄条件,以及岗位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加分材料(需带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二)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及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教育体育”gongzhong号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2022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到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考试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讲课+评课+答辩”)方式进行,讲课、评课、答辩各100分,考试总成绩=讲课得分×50%+评课得分×30%+答辩得分×20%+教研业绩加分。
考试时间为8月24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讲课内容为我市中小学现行教材,考生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评课由评委播放一段课堂实录后,考生对该课进行点评。答辩由评委就考生的讲课、评课以及该学科的相关内容提出问题,考生现场答辩。
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广安教育体育”gongzhong号上公布。
(一)本公告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广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的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广安教育体育”gongzhong号上同时发布。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遴选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0826-2333397(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
监督0826-2331500(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