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
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其中,初中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8个科目。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7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