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的考生,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被检索的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专业组。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是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的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在投档过程中,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