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首场科目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有14日中高风险地区、有病例报告县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地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有*标),但本人反映无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县区旅居史的考生,须现场填写提交《健康行程承诺书》,进行旅居史排查,经体温检测正常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5.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受疫情影响被封闭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不能提供参加首场科目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考生入场考试因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